评审准则 申请资格 本港或内地的事工;及 属宣教、医疗健康、教育或社会服务 评审准则 本基金特别考虑资助的范围如下: 本地及内地合作事工 照顾边缘人士需要的计划 照顾时下特别需要的计划 照顾筹款较困难或较难有其他资助的计划 照顧內地健康/照顾内地健康/医疗性质的发展计划,但须有机构严格监管 有创意的计划 培训专才计划 由基金资助开展的延续性计划 (需顺利开展及按时呈交中期报告) 申请机构之可信性 申请项目之持续性 本基金不考虑资助的范围如下: 个人奖学金之计划 禮拜堂/礼拜堂/综合大楼等兴建计划